治喪期間注意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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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請先將家中春聯及春、福撕除,家中之神明及祖先於治喪期間勿祭拜,神明爐和祖先爐也暫勿整理,待治喪圓滿之後再祭拜。
二、孝家眷勿修剪指甲、頭髮、鬍鬚、女性請勿化妝,勿帶戒指、手鍊、項鍊。 (因現今社會注重衛生,可酌量修剪指甲)
三、請勿到友人家中拜訪作客。(門外洽談可)
四、穿著請樸素(白黑為主),盡量不要穿拖鞋。
五、另備亡者愛吃之食物,放置靈桌上一同祭拜。(鳳梨、香蕉、芭樂、釋迦勿拜)
六、舉行法事或告別式時請關行動電話。
七、如有親友及長輩對治喪有所建議請先告知禮儀師。
八、因台灣風俗民情有所不同、治喪期間以高雄地區之風俗為準、如需改變請家屬先行告知。
九、家中客廳、燈火請打開,白天亦開,於圓滿後關閉。
十、亡者留下之物品,不需要可直接丟棄,如需繼續使用請拿至屋外一晚,即可繼續使用